TA的每日心情 | 開心 2024-8-10 09: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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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到天數(shù): 586 天 [LV.9]以壇為家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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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0月,蘇某和李某在南京登記結婚。2014年8月,兒子小寶出生。
因夫妻倆平時工作繁忙,小寶出生后便由外婆方某照顧日常生活。2016年2月20日,女婿李某向外婆方某出具《承諾書》,載明:本人承諾岳母帶孩子期間,本人愿意支付每月三千元辛苦費,每年底支付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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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0-18 09:09 上傳
2019年8月,蘇某與李某發(fā)生矛盾分居,小寶隨母親蘇某及外公外婆共同生活。后蘇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。2020年12月,南京中院判決二人準予離婚,孩子由蘇某撫養(yǎng)。
2020年10月10日,方某將女兒女婿告上法庭,要求二人支付小寶出生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間的辛苦費,共計20余萬元。
蘇某辯稱,承諾書由李某一人出具,且內(nèi)容明確表示該筆費用由李某支付,應系李某的個人債務,不應由其支付。李某辯稱,其一家三口與岳父岳母共同生活,岳母照顧小寶,其與蘇某照顧岳父岳母,是一個相互照顧的過程,其無需支付岳母主張的照顧小寶的勞務費。
法院審理認為,本案中方某并無義務帶娃,且承諾書算是一種合同,一審判決李某支付總計16萬多元帶娃費。李某不服判決上訴,法院二審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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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0-18 09:09 上傳
這則新聞今天上了熱搜后,引發(fā)網(wǎng)友熱議。
多數(shù)網(wǎng)友表示:“支持判決,帶小孩那么辛苦,岳母應得的,老人沒有義務為子女帶娃!薄白约撼兄Z的有什么不服氣的,說話不算話……”
還有網(wǎng)友評論:1.假如沒有承諾書,法院會怎么判?2.假如同樣的情況是奶奶帶娃,是否還可以獲得補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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